要闻!董宇辉:拒绝网红标签 自称“下岗教师”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8 22:06:59 699 0条评论

董宇辉:拒绝网红标签 自称“下岗教师”

北京 - 近日,知名主播董宇辉在首次独立担纲主持的谈话类节目中,表达了对“网红”标签的抗拒。他表示,更喜欢将自己称为“下岗教师”。

董宇辉曾是一名新东方英语老师,因其幽默风趣的直播风格和渊博的知识储备,在直播带货界迅速走红,成为拥有千万粉丝的“顶流网红”。然而,成名后的董宇辉却对“网红”标签感到不安。

他解释道,在英语中,“网红”的翻译是“celebrity”,通常指的是那些靠做一些出格的事情博取眼球的人。他认为,这与自己通过知识分享和正能量传播来传递价值观的初衷相悖。

董宇辉更愿意将自己定位为一名“下岗教师”。他表示,即使离开了学校,也依然保持着教书育人的初心,希望通过直播平台继续传播知识,帮助他人成长。

董宇辉的这番言论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。许多网友表示理解和支持董宇辉的观点,认为他是一个真正有内涵、有责任感的主播。也有网友认为,网红并非贬义词,只要能够传播正能量,就值得尊重。

无论如何,董宇辉的坦诚和真挚打动了很多人的心。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了,网红并非只能靠哗众取宠博得关注,也可以通过自身才华和正能量赢得人们的尊重。
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深圳讯(记者 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
案件启示
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  •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  •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
  •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  •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  •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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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2024-07-08 22:06:59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360度新闻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